针对涉嫌构成开设赌场罪的
共同犯罪分子中较为轻微的
从犯,在符合特定条件之情况下,仍可依法予以
缓期执行。
具体来说,如若该类从犯并未曾因同种
罪名被判过
有期徒刑或
拘役等
刑罚且再次
犯罪可能性较小,其所实施行为情节相对较轻,且确有真诚懊悔之心,同时宣告
缓刑不会对其所居住社区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则可考虑适用缓刑。
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相关规定,对于开设赌场的行为,应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相应
罚金;若
情节严重者,则将面临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的严厉惩罚。
此外,我国刑法亦明确指出:对于从犯,应当依法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
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十七条
【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