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之明文规定,当公安机关对某公民实施
拘留之后,应于24小时之内展开首次提审。若在此次提审过程中发现该
被拘留者涉嫌构成
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立即申请进行
逮捕批准。在提审期间,公安机关需依法告知被拘留者所享有的各项权利与义务,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其有权聘请律师提供法律援助等。如需进一步开展侦查工作,公安机关可依法对被拘留者采取
监视居住或取保候审等强制性措施。在整个提审过程中,必须确保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不得受到任何形式的侵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
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