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
刑事案件中打斗行为所引发的
刑事拘留是否能够
申请取保候审,这完全取决于具体的个案情节。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假如嫌疑人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适用独立
附加刑的
处罚,亦或是可能会面临
有期徒刑以上的
刑罚,但在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后并不会对社会构成危害性时,那么便可以考虑进行取保候审。除此之外,对于那些身患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正处于孕期或哺乳期的女性
犯罪嫌疑人来说,她们同样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的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