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司法实践中,申请
取保候审并不代表嫌疑人就已经被做出了
终审裁决,而仅仅是
刑事程序当中惯用的一项限制性措施罢了。此举揭示出
犯罪嫌疑人均有可能面临着较为严重的指控,然而,考虑到案件的实际情况,例如
犯罪行为的性质、相关
证据以及嫌疑人自身所具有的人身危害性等等因素,法院或者检察院可能会认为他们在无需被
羁押的前提之下也能够积极地参与到
诉讼过程之中。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
法规,否则将有可能导致取保候审资格被取消。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