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相关
法规,在普通情况下,
肇事逃逸导致的保险
赔偿是不受保障的,但仍然需要肇事者先行进行垫付。具体而言:
1.在能追溯到
逃逸肇事车辆下落的前提下,其所应承担的责任由逃逸方负责,也就是将对方视为全部
责任人,由此引发的车辆维修费用亦应由其承担(保险公司对于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车辆,商业险部分是不予承担的)。
2.然而,我们推测对方选择逃逸的原因很可能是由于仅购买了交强险,无力支付高昂的维修费用。因此,为了保护自身权益,向保险公司报告是必要的步骤。一旦出现对方无法找到或者无法承担高额维修费用的情况,可通过
保险合同纠纷的
诉讼途径,向自己的保险公司索求维修费用。
3.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尽快向自己的保险公司通报此事,至于后续是否需要您的保险公司承担维修费用,则需视实际情况而定。对于您来说,若对方已承担了维修费用,即便您已向保险公司
报案,只要保险公司并未承担维修费用,便不能算作出险。
4.若未能找到
犯罪嫌疑人,保险公司通常会按照70%左右的比例进行理赔。当车辆遭受撞击且
对方逃逸时,需要向保险公司报告并进行现场勘查,以便制定合理的理赔方案。
此外,必须立即
报警,因为对方的行为已构成
交通肇事逃逸。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