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针对侵占罪的审判过程中,倘若被告人坚决拒绝归还其所侵占的财产,这通常并不会直接对其
刑罚产生进一步的加重效果,但是此种行为会对
量刑环节造成不利影响。在进行裁判时,
司法部门会对案件的各个细节进行全面评估,其中就包括
犯罪行为当事人是否具有积极的悔过态度以及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来弥补受害者的
经济损失等因素。对于那些坚决拒绝归还的被告人来说,他们的这种行为无疑反映出其主观恶意程度较高,因此有可能导致他们被判处较为严厉的
缓刑,甚至在最终确定刑期时也会有所体现。
然而,具体到是否需要对其进行更严重的惩罚,则必须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法官的自由裁量权来做出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