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获取取保候审的请求,通常必须由被告或者其
近亲属以及合适的辩护律师以
书面形式向办案机构(包括公安机关、检察院抑或法院)提交有关申请。申请过程中最为核心的要求是能够证明被告人绝不会逃避侦查、
起诉及审判程序,同时也不会对社会带来任何不良影响。为提高效率,建议您尽快准备好所需的所有相关资料,例如
身份证明文件、
无犯罪记录证明、
担保人或
保证金等,并且务必确保所提出的申请理由充足有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