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遇到保险公司拒绝理赔的情况下,投保方有权利采取以下相应的法律途径予以处理:
首先是协商解决,在此过程中,投保方应积极地与相关保险公司进行深入对话,以便双方能够共同探讨并寻找出一种公正、合理的理赔方案;
其次是
仲裁,即投保方向其所在地区的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由仲裁机关对此事进行裁决,根据
仲裁结果,投保方可以
申请强制执行;
最后是
向法院提起诉讼,若经过上述协商和
仲裁程序均未能妥善解决问题,那么,投保方可诉诸法院,请求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负有
赔偿责任。
《
保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投保人对
保险公司理赔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据
保险合同约定或者与保险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
申请仲裁或者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