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贵司所驾乘的汽车发生了剐蹭等损伤情况,建议您务必立即与保险公司取得联系,进行相关的现场
报案工作,并严格遵循标准理赔流程。在向保险公司报案时,请特别留意报案的时效性,通常为事故发生之日起的四十八小时内;若超过该期限,
被保险人便须携带有效
身份证明原件,亲自至保险公司进行补充报案手续。保险公司在完成
定损之后,您可前往指定的4S店进行汽车维修事宜。
值得提醒的是,倘若车辆受损地点位于通行的公路之上,则必须要求交警开具相应的事故证明书;反之,若车辆受损地点并非在公路区域范围内,您需要向当地所属派出所寻求协助,开具相应的事故证明文件。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
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