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您可以向法院提供有关可
强制执行的财产信息以推进
诉讼程序中的执行工作进程。若无法解决问题,亦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
申诉,请求其对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和敦促。;
2.在特殊情境下,若对方的确无力支付或无可执行的财产时,根据法律规定,我们只能暂时先终止
执行流程,直到得知对方拥有可用资产后,方可重新启动
执行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
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
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
民法院
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