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龄尚未达到十二岁的未成年罪犯,他们将无需承担任何
刑事责任;而对于年满十二周岁但未满十四周岁的青少年罪犯,若其在实施故意杀人或
故意伤害行为时导致他
人死亡,或者使用极其残忍的手段致使他人重伤并留下严重残疾且情节恶劣者,经过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严格审核与批准后,才会对其进行追诉,并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
至于那些已经年满十四周岁但未满十六周岁的青少年罪犯,他们仅需为法定的八种罪行负责,即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
刑法》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