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的明确要求,倘若涉案
未成年人可能涉嫌
抢劫罪行,并且满足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即可有资格
申请取保候审:
1.倘若涉案未成年人被认为可能面临
管制、
拘役或独立适用
附加刑处罚,且实施取保候审举措不会引发社会
公共安全风险,那么便可得到取保候审批准。
2.若涉案未成年人可能会因涉及重罪被处以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然而实施取保候审并未引起社会公害威胁,则同样具备
取保候审申请资格。
3.倘若涉案未成年人身患严重疾病、丧失自理能力,或者已怀有身孕或正处于哺乳期,且实施取保候审并无明显社会危害,亦可申请取保候审。
4.若涉案未成年人在押期已经届满,而案件仍未审结,需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也可获得批准。实践操作层面上,涉案未成年人的
法定代理人或辩护律师应向公安机关提交取保候审申请,同时提供充足的
证据与理由支持,由公安机关进行严格审核并最终决定是否予以批准。一旦获批取保候审,涉案未成年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
取保候审规定,例如定期汇报情况、不得擅
自离开指定区域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