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处理方面,保险公司仅对交强险范畴内的损失进行赔付,而针对商业险的
赔偿则不予受理。具体而言:
1.当
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选择逃离现场,且涉案车辆已按规定缴纳了强制保险时,保险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之内依法对受害方给予相应赔偿;
2.至于商业险部分,根据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约定,交通肇事逃逸所产生的影响仅限于事故发生之后,因此,投保人只需对
逃逸行为导致的损害后果进一步扩大的部分承担
赔偿责任。
《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
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
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
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
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