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证人出庭所应关注和遵循的各项具体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首先,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任何了解案情真相的单位及人员均负有法定职责出席法庭并就其了解的事实进行陈述。
其次,涉及此案的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们也应积极支持本单位的证人出庭作证,以确保案件审理过程中的公正性与透明度。
最后,对于那些无法清晰准确地表达自身观点或意见的人士,他们将被排除在证人资格之外,无法作为证人参与到案件的审理过程中。
《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
经人
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
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三)因自然灾害等
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