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个人实施
盗窃行为,导致
被害人的公私财物损失达到一定数量级别的情况下,具体的司法认定和
量刑标准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
数额较大”程度的,即以一千元至三千元为起点,依法应当处予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同时还应附加或者单独予以
罚金。
其次,若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
数额巨大”程度的,即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则依法应当处予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应附加或者单独予以罚金。
最后,若盗窃公私财物价值达到“
数额特别巨大”程度的,即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则依法应当处予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同时还应附加或者单独予以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有权根据本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参考上述数额标准,制定符合本地实际情况的执行数额标准,并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进行备案。
此外,针对盗窃数额较大但未达到
法定刑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的情况,具体的量刑标准如下:若
盗窃金额在1000元以上而不足2500元的,将面临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
处罚金的处罚;若盗窃金额在2500元以上而不足4000元的,将面临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的处罚;若盗窃金额在4000元以上而不足7000元的,将面临有期徒刑一年至二年的处罚;若盗窃金额在7000元以上而不足10000元的,将面临有期徒刑二年至三年的处罚。
《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