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各种罪行中,强奸行为属于极其严重的
刑事犯罪,多数情况下这类案件并不会判决予以
缓期执行。这主要因为根据相关
法规,缓期执行仅可适用于被判处
拘役或者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罪犯。
然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就强奸行为而言,尽管这类罪犯可能会有
自首情节或者得到受害者给予的谅解书,但这仍然难以使其有资格获得缓期执行的待遇。原因在于强奸罪的性质极为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
《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
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