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
诉讼事项未涉及到任何
财产纠纷时,我们收取的费用为每件800至10,000元不等;如涉及到财产争议,则在此基础上另收每件基础服务费1000至2000元。若争议财产标的金额超过10,000元,则需根据以下比例进行分段累计计算。具体计费比率如下:在1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5%至6%的费用;在1,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4%至5%的费用;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3%至4%的费用;在50,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2%至3%的费用;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收取1%至2%的费用;而对于超过50,000,000元的部分,则仅收取0.5%至1%的费用。
(二)在
审查起诉阶段,如果诉讼事项未涉及到任何财产纠纷,我们将收取每件1500至12,000元不等的费用;如涉及到财产争议,则需按照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
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0元。
(三)在审判阶段,如果诉讼事项未涉及到任何财产纠纷,我们将收取以下费用:
(1)作为被告人的
辩护人:每件2500元至20,000元不等;
(2)作为
自诉人或
被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每件2000元至15,000元不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