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如若嫌疑人以口头方式向受害者发出恐吓和威胁,其引起的不良后果将颇为严重,依法应承担相应
刑事责任。具体而言,具有以下任何
寻衅滋事行为之一且严重
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
犯罪分子,将被判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管束。这些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随意无端地对他人进行殴打,情节恶劣;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
情节严重;
(3)强行取得或使用公私财产,情节严重;
(4)在公共场所公然扰乱秩序,造成公共场所秩序极度紊乱。如果犯罪分子在同一时间段内,多次组织、带领他人执行上述
违法行为,并且给社会秩序带来了极其严重的破坏,那么他们将会面临长期监禁,刑期可从五年延伸至十年,同时还可能会被处以
罚金。敬请广大市民遵纪守法,共同维护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
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