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离婚后财产分割处理不当之事宜,如需进行调整,您当然享有提出重新分配请求的权利。
然而,此项操作必须基于特定法定原因,并且必须在法定的
诉讼时效范围内提出申请。
首先,针对在
协议离婚之后对
财产分割结果感到不满而提出的
诉讼请求,其诉讼时效应为
自离婚之日起计算满一年。
其次,若夫妻中的任何一方存在隐匿、转移、变卖、毁损或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或者试图通过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来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情况,那么他们在再次请求分割
共同财产时,其诉讼时效应为自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计算满三年。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