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相关
法规的明确规定,侵占罪中
数额较大的认定标准为人民币两万元以上至二十万元以下。侵占罪的法定起点即为
行为人实施侵占行为所需针对的物品具备的最低价值额,这实际上也是将侵占行为的社会危害性由轻微
违法向严
重犯罪进行区分的关键界限。具体而言,对于在保管过程中
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且
数额巨大者,若拒不归还,则应判处两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若涉及数额较大或存在其他严重情节,则应判处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附加罚金
刑罚。
此外,对于非法占有他人
遗失物或
埋藏物且数额较大者,若未能主动出示,也应按照上述规定予以惩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