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关系破裂走向
离婚之时,对于如何瓜分其中一方所积攒的储蓄问题,我们需要进行深入且细致的探讨与处理。
首要步骤便是对这笔储蓄中的
个人财产部分与
共有财产部分进行清晰的划分。
对于属于个人财产范畴的部分,将排除在外,不参与随后的分割过程;
至于那些被认定为属于双方共有财产的部分,则需要夫妻双方通过协商的方式来确定各自应得的那一份额。
如若各方在此环节无法达成共识,便有权发起
诉讼程序,交由法院来裁决这笔财产究竟应当归属于哪一方的名下。
《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
夫妻共同财产,或者
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