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根据相关规定,
当事人、其
近亲属或者委托的
律师可以向负责案件审理的司法机构
递交书面申请,请求对被告人采取
取保候审措施。在申请过程中,需提供申请人和
被申请人的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如身份证
复印件)以供参考。
其次,司法机构将依据实际情况,通过详细填写《呈请取保候审报告书》的方式,向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领导进行汇报并获得批准,这是取保候审申请能否得到批准的关键步骤之一。
最后,为了确保被告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和规定,司法机构会要求提出保
证人填写
保证书或者缴纳一定数额的
保证金,经过严格的审查程序后,才能最终决定是否同意取保候审。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