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东省聊城市进行取保候审的过程中,通常需要按照以下步骤有序展开:
1.首先应由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其亲属、辩护律师提交书面申请。
2.接下来,负责侦查、
起诉与审判工作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以及人
民法院将对申请人所提申请进行详细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法定的
取保候审条件。
3.在经过上述审查程序之后,申请人必须提供合适的保
证人或者向
司法机关缴纳相应金额的
保证金。
4.随后,司法机关会对保证人的资质及保证金数额进行严格的审查。
5.若所有审查环节均顺利通过,则司法机关将依法签发
取保候审决定书。
6.在
取保候审期间内,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按时前往指定地点报到,同时接受司法机关的严密监管。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