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
盗窃应受
刑罚惩罚范围内的具体从轻
量刑衡量标准及其幅度,这可能受到诸多复杂因素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该案件所具有的独特特性、被告实施
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其对社会造成的不良影响,以及其是否做出了足够的
赔偿措施等。因此,眼下我们尚无法就此提供精确的量刑衡量依据和预期结果。依据我过现行
刑法典的明确规定,对于盗窃公共或
私人财产,且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数额之人,或者多次实施盗窃行为者、潜入他人住所行窃者、持有危险器具实施盗窃者以及
扒窃成功者,应对其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短期监禁刑期,并处相应
罚金。
此外,按照《最高人
民法院与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盗窃类
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之联合解释》,盗窃行为致使所盗公私财物价值高达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那么依循刑法相关条款,该盗窃行为就已经构成了“
数额较大”。在实际量刑过程中,各
司法机关将慎重权衡被告所犯下的种种
犯罪事实细节、其行为导致的恶劣影响、是否已尽到
经济赔偿责任等多方面因素,而后本着法律公正原则,依法作出应对处理裁决。如果被告在归案后能积极赔偿被害方所遭受的损失、表现出良好的
认罪悔罪态度、乃至有确实的悔改表现,那么他将有机会获得从轻处理。
然而,新的
处罚的具体尺度仍然需依据每宗案件所独有的特征来具体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