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解自身是否已经被提
起诉讼的具体方法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当您收到一条由法院发送的有关起诉通知的短信息时,其中通常包含案号、开庭日期以及受诉法院的具体名称及起诉的详细原因等重要内容。
其次,如果您收到了来自法院的
传票,那么该传票通常是由负责
案件处理的法院书记员亲自传送的。在此之前,他们会通过固定电话与被告进行联系,以确认相关的接收地址。
此外,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向被告所在地提出起诉,书记员也可能会主动致电告知对方需要前往法院领取文件。
最后,您还可以直接拨打法院电话,接通之后转至受诉法院的人工服务部门,向客服报出您的姓名和
身份证号码,就能够直接查询到是否已成为
诉讼当事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
民法院应当在
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
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
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
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