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对于涉及到
财产权益
纠纷的
民事诉讼案件,我们将根据双方提交的
证据和争议焦点议定的数额比例,分别依照以下规定进行累加收费:在争议金额介于人民币10万元(包含)以内的部分,我们将收取8%-12%的费用;若收费低于人民币3,000元,则按照人民币3,000元收取;在争议金额介于人民币10万元至100万元(包含)的部分,我们将收取5%-7%的费用;在争议金额介于人民币100万元至1000万元(包含)的部分,我们将收取3%-5%的费用;在争议金额介于人民币1000万元至1亿元(包含)的部分,我们将收取1%-3%的费用;而在争议金额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部分,我们将收取0.5%-1%的费用。
3、对于以时间为计费依据的诉讼
代理服务,包括代理民事诉讼案件及对已判决案件的
申诉,我们的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人民币200至3000元不等。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第三条律师服务收费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律师事务所应当便民利民,加强内部管理,降低服务成本,为委托人提供方便优质的法律服务。
第四条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