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87年至今,中国的
刑事法律制度经历了多次重要的修改与完善,然而在涉及到对
盗窃罪行的
量刑方面,基本的审判原则始终得以坚守。目前适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典》(于1997年度经过修订,此后陆续有相关修正条款),对于盗窃罪的
刑罚配置主要依据被盗财物的实际价值以及案件情节进行确定。通常情况下,如果
涉案金额达到一定标准或者存在
多次盗窃行为的,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
管制的惩罚,同时还可能被处以
罚金;若涉案金额巨大或者存在其他严重情节的,则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并且同样需要承担罚金;而当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或者存在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时,罪犯将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甚至是无期
徒刑的严厉制裁,同时还需缴纳罚金或者被没收全部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