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超载量在50%以上但未达到100%这一情况的
处罚措施,主要涉及到罚款以及扣分两大方面。
首先,就罚款数额而言,可处以从500元至2000元不等的
罚金;而在扣分之际,具体的惩罚力度则会根据车辆类型的差别而有所差异,有可能被扣除12分乃至9分或6分不等;
此外,运输单位所使用的
超载车辆若在接受处罚后仍不整改,还将面临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以及被
吊销驾驶证等严厉处罚,严重者甚至会导致车辆被依法扣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超过额定乘员20%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货运
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
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
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2分:
(四)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百以上的;
(五)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或者驾驶其他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
第九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9分:
(一)驾驶7座以上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五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百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以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