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危险驾驶罪的法律处理途径,主要包括四个方面:
首先,针对
主刑部分,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作出
量刑判决,其上限为六个月的
拘役;
其次,对于
附加刑部分,通常会判处相应
罚金,数额在人民币1,000至5,000元之间,但一般而言实际执行金额为2,000元;
第三,对于
行政责任部分,将依法
吊销涉案人员的驾驶证,并在五年内不得再次取得驾驶证,若涉及驾驶运营
机动车辆的情况,则需在十年内禁止涉案人员重新获得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驾驶运营车辆;
最后,若该行为同时构成其他
犯罪,则应依据
处罚较重的相关规定进行
定罪量刑,其中包括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拘役,以及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等不同程度的
刑事处罚。特别需要指出的是,若因
逃逸导致他
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则将面临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严厉惩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二条
【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
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
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
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