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普通情形之下,
被拘留者可随时申请获得
保释候审,这源于相对于
逮捕,取保具有更高灵活性的特点,被关押的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只需达到法定的保释候审条件即可,此条件即为具备可能会被判
处罚金、
拘役、
管制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甚至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的可能性,同时,采取保释候审也不会对社会造成任何危害。因此,自
拘留之日起至
检察院批准逮捕之前,均可提出保释申请,而审批时间则通常在七日内完成。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