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刑法
诉讼法》第79条明文规定,人身
保释的最大期限不可超越为12个月。换言之,若是某个案件中的被告人被取保候审,其最长所需的的解除保释措施期限将,很可能只需要12个月即可。
然而,这一期限并非固定不变的,实际需要的时间将依据各个案件的具体性质、情节和其他相关因素而有所差异。倘若在人身保释期限内发现其
刑事责任盖然性较低,或者人身保释期限已经届满,那么就必须立即解除人身保释措施。解除人身保释时,应及时向被
保释人以及相关机构发出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
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
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