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相关的法律
法规,骑乘摩托车时必须佩戴符合标准的安全头盔,否则将会被交通警察依法进行
处罚,包括
警告和罚款等形式。
然而对于自行车而言,由于其本身并不在法律规定的处罚范围之内,所以不受此限制,也就不存在未佩戴头盔而受到处罚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
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道路交通安全
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二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
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1分:
(五)
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
(六)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未达到百分之三十的;
(七)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八)驾驶擅自改变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载货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九)
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机动车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
(十)驾驶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