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与
逆向行驶的车辆产生交通冲突时,我们应立即采取
报警措施,并等候交警大队做出判定后依据相应的责任分配原则进行责任确认。通常4在这类情形中,
逆行车辆需承担全责;当然,若对方存在同等的
违规行为,那么双方都将承担一定的次要责任,而主责仍归于逆行车辆。在处理此类事务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机构会综合考虑
当事人的行为直接或间接引发
道路交通事故的可能性,以及其过错的严重程度因素,来明确其在事故中的责任程度。
首先,如果仅是由其中一方当事人的不当行为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该当事人需要独立承担全部责任。
其次,如果事故是由两名及以上当事人的错误行为共同导致的,他们就须根据各自行为对于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大小及其自身过错的严重程度来另行分担责任——
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者以及次要责任者。
最后,倘若各方当事人都没有足以引发事故的过失表现,则可视为纯粹的
意外事件,各当事人均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然而,如果是一方当事人故意制造了道路交通事故,那么他方当事人在此事件中将不承担任何责任
《道路
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
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
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