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之前,我们必须先明确涉案的挪用金额、具体涉及的活动类型及是否已成功偿还。在这里,涉及到的80万人民币已经达到了
数额特别巨大的程度,如果这笔钱尚未得到清偿,相当有可能会面临10年以上的
有期徒刑或者是无期
徒刑的惩处。而关于
挪用公款罪的
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种情况,挪用公款供个人私自使用,且金额在5千元到1万元之间,同时这种行为涉及到了非法活动;
其次,挪用公款的金额在1万元到3万元之间,并且这些资金被个人用来谋求私人利益的营利性活动中;
最后,挪用公款供个人使用,且金额在1万元到3万元之间,但是超过了3个月仍未归还。只要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中的任何一项,都可以启动
立案程序。
《
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
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
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