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税前年收入为例的前提下,如果将
五险一金的扣除比率设定为30%,则相应的应扣缴
个人所得税为[19,000*(1-30%)-5,000-3,000]*10%-2,00=68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相关条例,
符合条件的个人需按照以下项目分别缴纳税款:
(一)
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对于居民个人,其取得上述前四类所得(以下简称“综合所得”),需要按纳税年度进行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而对于非居民个人,则需按照个月或次项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此外,对于纳税人取得的第五到第九类所得,要按照该法律之规定分别进行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根据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不等的超额累进税率,具体税率表见附表;
(二)经营所得亦采取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具体税率表也见附表;
(三)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以及偶然所得,均适用于比例税率,其中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
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
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第三条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
(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