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规定,诽谤罪(第二百四十六条)是指故意捏造具有实质性意义的
虚假信息,并将之公然传播扩散,旨在对他人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声誉造成严重贬损的行为。
然而,诽谤行为并非仅限于针对特定个体实施,也无需明确指出
被害人的姓名,只需通过诽谤言论的内容便可推断出被害人身份即可构成诽谤罪。但是,若
行为人所散播的事实并无特定指向,无法对任何人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声誉产生任何负面影响,那么该行为便不能被视为诽谤罪。
此外,
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必须达到
情节严重的程度才能够构成
犯罪。虽然存在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但若未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则不能按照诽谤罪来处理。在司法实践中,情节严重通常包括以下几种情形:多次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捏造事实对他人的人格尊严和社会声誉造成了严重损害;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引发了恶劣的社会影响;诽谤他人导致受害者精神失常或者促使受害者自杀等极端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四十六条【
侮辱罪】【诽谤罪】以
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
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
管制或者
剥夺政治权利。
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