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持卡人因
信用卡欠款达到了人民币五千元这一数额,便会被视为一桩民事
法律纠纷案件。在此情形下,若并未牵涉到
信用卡欺诈行为,即无需承担相应的
刑事法律责任。
然而,银行方面只能借助于催债工作或向法院
提出诉讼等方式,以期对该笔欠款进行索回。然而,若是存在恶意透支的现象,这便构成了信用卡
欺诈罪行,依据相关规定,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需支付二万元至二十万元之间的
罚金。
《
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
信用卡诈骗活动,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使用
伪造的
信用卡,或者使用以
虚假的
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
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