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盗窃罪的法律构成中,其客观要件主要包括行为者在主观意识支配下,以秘密手段对他人的财产进行了侵占,且其所涉及的金额普遍符合法定上限或者
行为人具有
多次盗窃行为的记录;
至于该罪行的主观要件则突出表现为,行为人对于其以非法方式占用他人财物的事实持有明确认识,体现出希望或放纵这样的行为能够实际侵犯他人
财产权益的心态。也就是说,无论行为人是否已被发现,他都必须要清楚地知道自己的行为将不可避免地损害他人的财产权利,但仍选择坚持这种行为并希望或放任这种后果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对盗窃罪的规定:
"
盗窃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
入户盗窃、携带
凶器盗窃、
扒窃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