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在
审查起诉阶段,如果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处理,每位委托人均需支付1500元至12000元人民币不等的费用;如涉及财产关系的处理,则应按照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
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且最低收费不得低于2000元人民币。在审判阶段,如果不涉及财产关系的处理,每位委托人需支付的费用为:
(1)作为被告人的
辩护人:
2500元至20000元人民币不等;
(2)作为
自诉人或
被害人的
诉讼代理人:
2000元至15000元人民币不等;如涉及财产关系的处理,则应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规定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