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
机动车驾驶员由于
醉酒驾驶行为而面临指控,但最终未被
提起公诉的话,通常情况下,案件的处理将会在一个星期以内得到了结。
然而,这只是大致上的时间预期,实际情况还需依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做出定夺。依照相关
法规,若
犯罪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
追诉期上限,或是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身亡等合乎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出现时,那么便无需再对其进行
刑事追究。在此种情况下,已经启动的
刑事程序应予撤销,或者是不
起诉,或者是终止审判,或者是宣布无罪。
《
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
犯罪的;
(二)犯罪
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
刑罚的;
(四)依照
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
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
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