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
危险驾驶而导致他人生命丧失的行为,将被定性为交通
肇事罪。
依据我国现行的相关法律条文,对于那些严重违反了交通运输管理
法规,从而引发
重大交通事故,致使他人重伤、死亡或使
公共财产和
私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
犯罪者,应判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若在交通运输肇事后有
逃逸行为,或者存在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则应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对于那些因为逃逸行为而导致他
人死亡的罪犯,则应判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
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
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
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