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涉嫌
欺诈的案子中所涉之
赃物和现金的追回工作,乃由公安机关承担主要任务。在确定财产属性之后,如果确定该财产确实归属于受害者所有,则应立即退还给受害者;反之,若财产并不属受害者所有,则应当依法收归政府机构所有(即入于国库)。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过程中,我们绝不可擅自对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侵犯,如涉及嫌疑人合法资产,亦应对其予以及时返还。倘若遭遇所谓的“财务破产”的诈骗罪犯,即便在其无法交出
赃款的情况下,也可通过
民事诉讼的方式,向
犯罪嫌疑人提出
赔偿诉讼,以求取
非法所得财产的偿还。
《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