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被判为
拘役且接受
缓刑考验期间,个人的社交活动,如参加聚会以及饮用酒精饮料等方面并无严格限制。
然而,在此过程中,
缓刑受众须遵守相关报告义务,将自身的日常行动动态及时汇报至监督执行机构。关于
缓刑适用的范围,需注意的是,其主要针对的是刑期在三年以下的
有期徒刑(若数项罪行累计导致的有期徒刑期限超过三年,那么对于其中某一项罪行处以缓刑的判决,应适用衔接原则,进而使所涉缓刑部分不再执行)、拘役以及三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的罪犯;对于
累犯和
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则不适用于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七十五条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遵守法律、行政
法规,服从监督;
(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