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医院
病历遭受篡改的情况下,往往会被认定为
医疗事故。在此种情况下,患者以及其
家属有权与
医疗机构进行协商,以期待获得对方对于相应补偿费用的承担。
如若双方协商未果,可考虑寻求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的介入进行调解;倘若调解过程依旧无法达成共识,患者及家属则有权利
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一)违反法律、行政
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
(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
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
(三)遗失、
伪造、篡改或者
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