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烫伤鉴定标准的设定,我们所参考的依据是全身遗留下的瘢痕面积进行衡量和评估。
具体来说,“
十级伤残”这一级别符合关于“中度毁容标准”的相关条件之一;
同时,如果面部存在瘢痕、植皮、异物色素沉着或脱失超过2平方厘米,也将被视为达到“十级伤残”的标准;而当全身瘢痕面积小于5%,但大于等于1%时,同样可以被认定为达到“十级伤残”的程度。
《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
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