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可以。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罪行轻微且情况较为特殊的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才会被人
民法院、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具体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若
罪名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
(2)如果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但是通过取保候审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
(3)若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正处于哺乳期的女性,同样也可以通过取保候审来避免社会危害性;
(4)在
羁押期限届满后,案件仍未审理完毕,此时就需要采取取保候审措施。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
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