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对于
集资诈骗罪的确立标准,因其受到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针对此类
犯罪行为的诸多规制与指导。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的明确表述,集资诈骗罪的确定
立案标准通常包含以下几个要素:
首先,该种行为必须是以
非法占有他人财产为主要意图;
其次,采用
诈骗手段进行
非法集资活动;
最后,个人集资诈骗数额需要达到人民币拾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而单位集资诈骗则需要达到人民币伍拾万元(或等值外币)以上。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河北省的司法实践及相关政策可能会发生变化,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应参考司法解释以及当地公安机关的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
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