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条款的严格规定,未经授权私自刻制公章并用于
违法犯罪活动的,单位对于此类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社会
公共秩序的
行为人,无需承担由此产生的
经济赔偿责任,但是如果存在明显过失或过错的情况,则需要依照法定程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关于
印章罪的具体构成要素包括:
1.
犯罪主体属于一般自然人,只要年满16周岁并且具有
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
犯罪嫌疑人;
2.
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直接客体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以及人民团体的正常运作声誉,同时也对社会公共秩序构成了威胁;
3.从主观角度来看,
犯罪者必须是故意为之;
4.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
私刻公章可能导致的刑事责任不容忽视。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
情节严重”主要是指多次或者大规模地伪造、
变造、买卖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造成极其恶劣的政治影响和巨大的
经济损失等严重危害后果的行为;动机、目的极为恶劣,例如出于打击报复或者恶意
诬陷他人等。当然,这还需结合实际危害结果进行判断,如果影响不大,可能只会面临
行政处罚。
《最高人
民法院关于在审理
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
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行为人
盗窃、盗用单位的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私刻单位的公章签订经济合同,骗取财物归个人占有、使用、处分或者进行其他犯罪活动构成犯罪的,单位对行为人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不承担
民事责任。
行为人私刻单位公章或者擅自使用单位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以签订经济合同的方法进行的犯罪行为,单位有明显过错,且该过错行为与
被害人的经济损失之间具有因果关系的,单位对该犯罪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