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车辆超载的情况下,无论是否存在其他风险因素,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均不得拒绝提供
赔偿服务。
然而,对于商业险
类别的保险公司来说,其赔偿行为则需根据
合同条款和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值得注意的是,
超载并非保险公司决定是否提供赔偿的唯一标准。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提供赔偿:(一)驾驶员尚未获得驾驶资格或处于醉酒状态;(二)被保险
机动车在被
盗窃、
抢劫期间发生交通事故;(三)
被保险人故意制造
道路交通事故等非法活动。
《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
受害人的
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