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年仅13周岁的未成年群体,若因打架而致使他人受
轻伤的情况下,按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的规定,他们无需负
刑事责任,亦无需接受审判和
判刑惩罚。
然而,尽管如此,
未成年人的家长或
监护者应该承担起对孩子的管教责任,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此外,如果
监护人未能履行其监管职责,而导致了
被害人遭受损害,那么监护人就必须对被害人承担相应的
侵权损害赔偿责任。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对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如果因为
犯罪行为而无法受到
刑事处罚,则应当责令其家长或监护人进行严格管教。在某些特定情况下,政府部门甚至有权将这些未成年人收容教养。同样地,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造成他
人损害时,其监护人有义务承担
侵权责任。但是,如果监护人能够充分履行其监护职责,则可以适当减轻其所承担的侵权责任。
《
刑法》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
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